时间:2022-11-14 16:35 来源: 责任编辑:m
一等奖:
《仲裁先例是驳论吗:关于“仲裁先例”争论的比较研究和法理思考——兼论其对中国仲裁的启示》——莱顿大学法学硕士、香港大学国际争议解决与国际商事仲裁方向硕士研究生林雅婷。
《论仲裁裁决解释的边界》——深圳国际仲裁院研究处法律顾问孟伟。
《仲裁同意理论视角下最惠国待遇条款在国际投资仲裁程序事项的适用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谷放。
《国际投资仲裁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理念与方法》——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副教授、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崔起凡。
《撤销仲裁裁决法律效果体系化研究——以仲裁主体主观过错为路径展开》——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讲师尹志勇。
《仲裁司法审查报核程序“外部化”问题及解决——以63份裁判书为分析样本》——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戴敏。
三等奖:
《专利权有效性争议可仲裁性的理论反思与制度构建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纠纷解决智能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周晨宇。
《<仲裁法>修改背景下的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性质研究——立法检视、特性分析与中国抉择》——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张喜彪。
《论双边投资协定中“涉及征收补偿款”仲裁条款解释分歧的纾解》——温州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王亚萍。
《论一带一路视野下仲调结合模式选择》——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宋雅洁。
《仲裁员偏见之消解——以庭外言论对仲裁公正性的影响为重点》——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方向博士研究生武振国。
《案外人参加仲裁制度研究——基于北上广深四地的仲裁实践》——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宏林。
优秀奖:
《虚假仲裁的规制与防范——兼论构建仲裁案外人撤销制度》——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徐婧。
《The Complex and Evolving Legal Status of Ad Hoc Arbitration in China》(《临时仲裁在中国的法律地位:演进性与复杂性》)——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傅攀峰。
《“一带一路”倡议与我国海事临时仲裁制度构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新南威尔士大学国际法研究生陈一航;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新南威尔士大学国际法研究生朱义。
《困境与出路: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的司法适用研究——围绕<仲裁执行规定>第9、18条展开》——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商事庭法官助理朱旖。
《行政协议争议可仲裁性研究》——兰州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米思谕。
《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协议救济路径之检讨与优化》——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赵景顺。
《中国仲裁机构中心主义的反思与调适》——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教师冯硕。
《浅析中国高校国际仲裁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硕士(国际仲裁)培养项目为例》——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梦。
《中国内地作为仲裁地的机遇和挑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平;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夏明亮。
《构建灵活争议解决渠道,增强中国法治国际话语权——从中国海商法协会发布的临时仲裁规则为视角》——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30届会长李志强;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子安。
《仲裁庭权利的内涵及边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彤;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硕士翟月。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