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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处长崔新民应邀参加“第十五次社科仲裁圆桌会议”

时间:2024-06-18 15:18  来源:  责任编辑:m

2024年6月12日,以“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与中国仲裁秘书制度的国际化”为主题,第十五次社科仲裁圆桌会议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和广州仲裁委员会联合主办,分别就“仲裁秘书的职责边界与利益冲突”和“仲裁秘书制度的国际接轨与标准制定”两个议题进行交流。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珠海国际仲裁院、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等学界与实务届的代表参加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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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处长崔新民应邀参加了会议,并就第一议题“仲裁秘书的职责边界与利益冲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崔新民认为,仲裁机构和仲裁庭的职责划分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仲裁秘书和仲裁庭的职责边界;仲裁庭是仲裁程序的第一责任主体,仲裁秘书的职责定位应是“协助”仲裁庭管理程序;要在保障仲裁庭独立裁决权的原则下,来明确仲裁秘书的职责边界;仲裁机构应加强仲裁秘书的专业职能培训,完善相应的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仲裁秘书的职称评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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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首次将“仲裁秘书”列为独立的职业分类。仲裁秘书队伍建设是当今绝大多数仲裁机构所面临的课题之一,存在职业发展路径单一、职业前景不明晰、人才培养缺乏有效途径和激励机制等问题,导致仲裁秘书人才出现流失,仲裁行业后备力量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仲裁机构乃至仲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仲裁秘书职业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内部晋升路径狭窄、竞争激烈;(二)成为仲裁员的发展路径受到限制;(三)薪资待遇不具有市场竞争力。仲裁秘书职业发展困境带来了不利于青年仲裁人才培养、削弱仲裁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和制约仲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等负面影响。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为此已经启动了“仲裁秘书职业技术职称评审机制研究课题”,希望通过对相关问题的研究,能够为仲裁秘书的职称体系建设提供建议,为仲裁秘书创造明朗可期的职业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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