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3 12:06 来源: 责任编辑:m
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上的讲话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鲍绍坤
(2018年11月17日)
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十一届仲裁与司法论坛在武汉举行,这是我国仲裁法学界一年一度的盛会。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年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诚挚问候。并借此机会,向本次会议的承办单位,以及长期关心和支持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发展的有关部门和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管,接受中国法学会业务指导的全国性法学社团。近年来,在卢鹏起会长和常务理事会的带领下,研究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要求,组织引领全国范围内的仲裁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围绕提高仲裁公信力、自贸区临时仲裁、海事仲裁、投资仲裁、金融仲裁、知识产权仲裁、国际争端解决等仲裁法治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有力地促进了仲裁法学的繁荣发展。中国法学会对研究会的工作充分肯定,对研究会取得的成绩感到满意。
仲裁是最重要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之一,对推动社会治理、经济发展、国际合作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改革开放40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我国仲裁事业和仲裁理论也得到长足发展。特别是1994年仲裁法颁布以来,仲裁机构从少到多,仲裁业务不断拓展,仲裁在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地位日益凸显,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和审查机制日趋合理,我国仲裁的国内国际影响力日益提高。同时也应看到,我们在仲裁理念树立、仲裁制度建设、仲裁理论研究等方面,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与“一带一路”战略的稳步推进相比,与国际先进仲裁相比,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已将仲裁法修改列为二类立法项目。如何增强仲裁法修改的前瞻性和适应性,按照法治化和国际化的思路,做好顶层设计,为我国仲裁事业发展打开空间、留有余地,需要仲裁法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等各方人士积极参与、贡献才智。在这个背景下,召开这次会议,可谓恰逢其时,体现了仲裁法学研究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心系国家、勇于担当的情怀。
本次年会主题和关键议题的设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直面当前仲裁法领域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新时代仲裁服务的新方向”,具体研讨仲裁法修改、仲裁与调解和司法的互动、仲裁员的专职与兼职、仲裁费用面面观、文化因素与仲裁、“一带一路”仲裁等议题。这些问题既立足当下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现实,又兼顾了未来仲裁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深入研究、探讨这些问题,对推动我国仲裁事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任务也十分关键。我十分期待本次年会形成丰硕的学术成果,期待各位专家学者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借此机会,我对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希望研究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切实抓好对广大会员的思想政治引领
仲裁法学研究会作为全国性的仲裁理论研究平台,是繁荣仲裁理论研究、培养仲裁人才队伍、服务仲裁事业发展的主力军和主阵地。团结引领广大仲裁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坚持仲裁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是研究会的首要任务。今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概括为“十个坚持”。这“十个坚持”,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工作布局、首要任务,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遵循,对于各研究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仲裁法学研究会要引领广大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精神实质,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使之成为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灯塔和思想旗帜。特别是研究会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自觉做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表率。
第二,希望研究会加强仲裁理论研究,为完善我国仲裁法律制度、推动仲裁发展提供有力理论支持
在我国仲裁事业取得极大发展的背景下,我国仲裁理论研究还显得有些滞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实践提供的理论支撑还比较薄弱。我们既需要仲裁实践的不断摸索、积累经验,又需要加强仲裁理论研究,对制约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过去一年里,研究会先后组织或参与了最高院司法解释与虚假仲裁受害人保护机制研讨会、商事仲裁规则创新中的前沿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等,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发挥了重要的学术影响。希望研究会再接再厉,主动回应仲裁实践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及时掌握国际仲裁发展的新趋势新动向,广泛依托相关高校院所,广泛联系相关仲裁机构、实务部门,通过合作研究、协同创新,不断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积极推动我国仲裁实践基础上的制度设计和理论创新。当前,研究会要抓住仲裁法修改的契机,组织力量加强对仲裁服务的定位、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临时仲裁等仲裁组织和仲裁形式、仲裁监督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等重大课题的研究,提出及时、高质量的咨询建议,把研究会真正办成我国仲裁法治领域的重要智库。
第三,希望研究会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提升我国仲裁的国际竞争力和公信力
完善我国仲裁法律制度,提高我国仲裁的竞争力和公信力,树立国际仲裁的“中国标准”,是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重大课题。特别是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稳步推进,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诸多法律风险,贸易摩擦和商事纠纷也明显增多,仲裁作为解决这些纠纷的重要形式,应用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突出,迫切需要提升我国仲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话语权。希望研究会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仲裁机构、国际组织等的联系,既学习借鉴国际先进仲裁经验,又大力宣传我国仲裁法律制度,并组织专家学者深度参与相关国际规则制定,更多地贡献国际仲裁领域的中国智慧,积极推动早日将我国打造成全球广泛认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仲裁中心。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中,要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的交流对话,比较研究相关国家的仲裁制度、法治环境、法律文化等,增进共识,增进友谊与合作,使中国仲裁界从法律制度、服务质量、人员素质、服务理念等方面,日益满足仲裁国际化发展所提出的的要求,加快我国仲裁国际化发展步伐,更好地为“一带一路”建设助力。
第四,希望研究会加快理论人才、职业化人才培养步伐,促进培养仲裁员队伍建设
仲裁员的专业水平是仲裁公信力和裁决质量的保证。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是繁荣仲裁法学研究的根本保障,也是推进仲裁事业快速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当前,我国仲裁事业大而不强,特别是仲裁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高层次仲裁专门人才严重缺乏,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仲裁事业的实际需要,更难以在国际事务争议领域有力维护国家利益、企业权益。希望仲裁法学研究会把人才培养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平台资源优势,通过课题研究、学术研讨、评奖评选、法治宣传、对外交流等方式为广大会员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关注和投身仲裁事业,促进优秀人才特别是涉外仲裁人才的成长,培养一支具备专业理论基础、国际视野,具有公正高效业务品格,深谙我国法治实践及仲裁机制运行规律的仲裁员队伍。广大仲裁法学法律工作者要以高超的专业素养勤勉服务,在科技信息时代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每一起仲裁案件都能获得公正、高效、便捷、经济的处理,让人民群众享受到高质量的仲裁法律服务。
同志们,大力加强仲裁法学研究、积极推进仲裁事业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仲裁法学研究会的重要使命。希望仲裁法学研究会更加紧密地团结全国广大仲裁法学法律工作者,把握正确方向,强化创新意识,加快智库建设,着力发挥引领、团结、凝聚作用,切实提升服务政府、服务仲裁机构、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中国法学会将竭诚为大家搭好平台、做好服务、提供支持,共同为推进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预祝本次年会暨第十一届仲裁与司法论坛圆满成功!